【 手足不和,其實是大人的錯 】
孩子不是天生就會「愛」手足的,也不是天生就會「嫉妒」手足的,他們都是被身邊大人的態度不同,所默默潛化的人格表現發展。
身為父母親,即使面對兒女間的表現不一,但也絕對不能讓孩子知道「不公平的愛」。即使自己知道對兒女的愛有落差,也要把這個秘密啃進骨子裡,帶進棺材裡。
「重男輕女」,父母親努力想拼個兒子,結果第三胎還是女兒,說是養不起只好過給親友養,是不是傷害了小女兒敏感的心靈呢?
「長兄如父,長姐如母」,父母要求哥哥姐姐要做「典範」給弟弟妹妹看,要十項全能要樣樣俱精,我們逼著老大為自己分擔解勞,是不是也剝奪了他/她本來就應有的純真童年呢?
「資源分配不公」,備受寵溺的孩子,學不會感恩 ; 接受不公的孩子,心底總藏著怨懟,等父母親自己老了,再來期望兒女們奉養,要同享天倫之樂,這是不可能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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